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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業實習

大四「企業實習(一)/企業實習(二)」實施說明

為了強化學生對職場之認識以及銜接就業,本系在大四的上學期、下學期開設「企業實習(一)/企業實習(二)」各9學分之課程配合,讓學生順利進行大四全學期校外實習,其流程大致如下。

一、實習申請

企業實習(一)在7/15以前、企業實習(二)在1/15以前先提申請說明公司、工作等等,以及家長同意書,通過審查通過才可執行。企業實習(一)在8月-12月、企業實習(二)在1月-5月(期間各5個月),科技或電商或資訊相關的工作,在同一家公司實習,時數以600小時為原則。還是要付學費給學校。

二、合約書簽署

實習公司與系上確認合約書,合約書必須載明實習期間、工作待遇等,雙方確認無誤後,進行蓋章。由公司備妥兩份先蓋印章,再郵寄至學校,後再由學校蓋印,其中之一份送回公司。如果是日本的公司必須有中文版本及日文版本。

三、學生前往實習

學生按公司規定出勤上班之外,尚必須完成如下四項內容,才能取得學分。

1.「インターンシップ月間誌」

學生每個月必須紀錄「インターンシップ月間誌」,並請公司的指導人員填寫一兩句意見,最後由指導教授確認批改。

2.「出勤状況統計表」

學生必須按照公司指定的時間出勤,留下出勤紀錄,將出勤情形彙整在「出勤状況統計表」,最後由公司確認後蓋章。

3.「インターンシップ評価表」

畢業生送成績時,學生請公司的指導人員填寫「インターンシップ評価表」,並撰寫「企業実習感想文」(要有4張照片在內,至少2頁)

4. 彙整

12/31日或531日時依照「インターンシップ月間誌」、「出勤状況統計表」、「インターンシップ評価表」、「企業実習感想文」之順序,附上封面、目錄,完成實習報告書,送回學校。指導教授確認批改,計算成績,送成績。

5.教師之電話訪問或親自訪問

實習期間,指導教授將預先請學生協助安排,進行電話訪問或親自訪問,以瞭解實習情形。

四、當學期成績及實習結束後

1.當學期畢業成績計算方式

「インターンシップ月間誌」25%、「出勤状況統計表」25%、「インターンシップ評価表」25%、「企業実習感想文」25%。

2.學生實習至期間結束後

學生與公司商量自行決定是否繼續實習或在公司留任之後,向指導教授報告結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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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業實習申請

中華大學學生校外實習合約書(參考格式)

中華大學學生校外實習合約書(參考格式:日文版)

HA7-4-201-A 「企業實習」申請審查表

HA7-4-102-A 「學生校外實習同意書」

HA7-4-108-A 「中華大學學生個別實習計畫

HA7-4-109-A 「中華大學學生實習機構評估紀錄

企業實習】報告

HA7-4-203-A  1.「實習月誌」

HA7-4-203-A  1.「實習月誌」(日本語版)

HA7-4-104-A  2.「出勤狀況統計表」

HA7-4-104-A  2.「出勤狀況統計表」(日本語版)

HA7-4-105-A  3.「實習評分表」

HA7-4-105-A  3.「實習評分表」(日本語版)

HA7-4-106-A  4.「企業實習實習心得」

HA7-4-106-A  4.「企業實習實習心得」(日本語版)

HA7-4-107-A  5. 「實習照片」

HA7-4-107-A  5.「實習照片」(日本語版)

中華大學實習學生對實習「課程」滿意度調查表

中華大學實習學生對實習「機構」滿意度調查表

校外實習合作機構對於實習課程及學生滿意度調查表

HA7-4-110-A 「中華大學學生校外實習輔導訪視表

(範本)「企業實習」報告-○○○ 

(範本)「企業實習」報告-○○○ (日本語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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